职业卫生工作内容
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5年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。
一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(含预评价、效果评价与现状评价)(乙级),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、技术引进项目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产生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》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。
二、医用X射线诊断机及其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控制与评价,主要项目有:
1、X线透视设备的检测项目及要求:透视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典型值、透视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最大值、透视荧光屏灵敏度、高对比分辨力、低对比分辨力、影像增强器入射屏前空气比释动能率、影像增强器系统亮度自动控制、照射野与影像接受器偏离等。
2、X射线摄影设备的检测项目与要求:管电压指示偏离、输出量、输出量的重复性、输出量的线性、有用线束半值层(HVL)、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、有用线束垂直偏离、光野照射野四边偏离、光野照射野中心偏离、照射野与影像接受器偏离、最大照射野与普通荧光屏尺寸相同时的台屏距等性能参数。
三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,主要检测的危害因素有:
(一)粉尘类:粉尘类总称、游离二氧化硅、粉尘分散度、呼吸性粉尘。
(二)化学物质类:1、金属及类金属物质类:铅及其化合物(铅烟、铅化合物、不包括四乙基铅)、锰及其化合物(锰烟、锰尘、锰化合物)、镉及其化合物、汞及其化合物(汞、氯化汞、汞化合物)、四乙基铅、砷及其化合物(不包括砷化氢)、砷化氢。 2、非金属类:氯气、氨、磷化氢、氰类化合物、臭氧、硝酸、盐酸、二氧化硫、硫酸、磷及其化合物(不包括磷化氢、磷化锌、磷化铝)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硫化氢、氟及其化合物。3、有机类:汽油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、甲醛、乙醛、乙醚、酚、甲酚、光气、四氯化碳、氯乙烯、四氯乙烯、氯丙烯、有机磷农药、拟除虫菊酯类、二异氰酸甲苯酯。
(三)物理因素类:高温、高湿、紫外辐射、振动、照度、噪声、高气压。
(四)室内空气污染检测:按照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GB/T18883-2002要求对居室内以装饰装修为主要污染源的室内空气污染中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氨等有毒有害物质和石质建材的放射性外照射进行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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